Tuesday, November 25, 2008

[必看] 什麼是"人二" ?

  最近常常聽到人二回來了,但實在不知道什麼是人二,所以上網查了一下,不知道什麼是人二的可以看一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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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錄]"人二室" 獨裁專政代名詞
  2008-11-21 民視新聞

  戒嚴時期充斥在各學校機關的人二室,幾乎是獨裁專政的代名詞,老一輩民眾的印象中,人二充滿了恐怖的神秘色彩。讓歷經戒嚴時期的民眾,聞之色變的人二室,正確的名稱是人事室第二辦公室,隸屬於法務部,負責機關保防、安全維護、政風工作、政風法令宣導,台教會會長蔡丁貴就曾是人二系統的受害者,人二負責的安全維護,說穿了就是調查公務員的忠誠與思想問題,過去不少人就因而付出慘痛的代價。

  被人二盯上,遭到情治單位逮捕,卻只是憑藉著一道叫作動員勘亂時期保密防諜辦法的行政命令,如今聽到學校又要恢復政風業務,大學生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因為立法院在1992年6月三讀通過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,讓人二正式畫下句點。

  但如今人人噤若寒蟬的日子,可能又要在校園裡捲土重來,想到這還能對法務部的大動作視而不見嗎?

[轉錄] 人二回來了?
  2008-11-22 中時小社論

  警察執法過當的爭議還未落幕,法務部馬上提油救火,要讓政風人員重返校園,非但違反當初政風人員設置條例的精神,也引來人二制度復辟的批評。

  坦白說,馬政府是閒閒沒代誌,抓了一尾蟲在尻川(台語屁股之意)搔。本來依法不設的公立各級學校,在施行細則裡寫得一清二楚,其預防貪瀆不法業務,由上級機關的政風機構統籌辦理,哪來遴派行政人員兼辦的空間?

  但現在法務部搞「兼辦」要各校從行政人員找人負責政風工作,這是一兼二顧,但卻可能淪為幫特定者「摸蛤兼洗褲」。譬如,假使兼辦人員是有心A錢的主管親自挑選,豈不是變成為貪腐把關的共犯?

  預防及發掘貪瀆不法是政風工作的重點,與過去「假人事考核之名、行思想檢查之實」的人二工作截然不同。但今日的政風單位之所以獨立運作,立法載明「民意、軍事、教育」三機構不適用的規定,就是在避免重蹈覆轍

  然而,儘管白紙黑字,法務部完全不當一回事,還發函通令各個免設機構找人兼辦,表面上要求協助推動「倡廉反貪」的宣導,實際上卻是要讓「政風」無所不在

  一個帶隊闖入唱片行還反嗆歡迎來告的北投分局長,已經讓社會出現「警察國家」的疑慮;倘若再有政風進駐校園,衍生「人二復辟」的批評,這對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,可是莫大諷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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